热讯:怎样创建“全域公交县”?湖北这三地给出答卷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关注我们
一辆辆噪声小、空间大、底盘低、功能多的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不仅方便了城乡居民便捷出行,也带动了乡村经济发展、增加了居民综合收入,实现了公交运营线路布局更合理、票价更优惠、乘坐舒适度更强、乘客满意度更高的新格局。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水平,进一步降低城乡居民的出行成本,近年来湖北省依托四通八达的“四好农村路”,大力推进以城乡公交为主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出台了《湖北省全域公交县创建管理办法》《湖北省全域公交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通过政策引导、资金奖励、示范创建、全域推动等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全省各地掀起了积极争创“全域公交示范县”的热潮。
2021—2022年间,潜江市、襄阳市老河口市、十堰市竹山县便开展了全域公交县创建。依据《湖北省全域公交县创建管理办法》,经潜江市、老河口市、竹山县申请验收,所在市州交通运输局审核,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验收,潜江市、老河口市、竹山县达到湖北省全域公交县创建标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命名潜江市、襄阳市老河口市、十堰市竹山县为“湖北省全域公交县”,这是继赤壁市后湖北省第二批命名的“全域公交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荆楚城乡居民共享布局合理、高效便捷、安全舒适、经济可靠、管理智慧、绿色低碳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大大提速了城乡居民的幸福生活。
潜江市近年来,潜江市深入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努力提升城乡客运均等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截至2022年底,累计投入7.06亿元,完成了农村道路客运班车和个体公交车400辆的收购工作,购置576辆纯电动公交车,建设3个综合性公交枢纽站,新建14座公交充电站160个充电桩、494个港湾式公交亭(城区238个、农村256个)、2675个候车牌,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100%,区、镇、街道800米覆盖率达100%;新开通56条农村公交线路。
截至今年5月,全市拥有城乡公交运营线路70条,其中城市公交线8条、城镇公交线16条、镇镇公交线23条、镇村公交线15条、旅游公交线1条、定制公交线7条,公交运营里程达1637.8公里,公交线网达897.3公里,公交每日发班3159个班次,年营运里程2489万公里,年客运总量2189万人次,实现全市所有建制村(社区)公交覆盖率100%,国有企业公车公营率100%,新能源纯电动公交率100%,符合政策人员免费乘车率100%,构建了城市、城镇、镇镇、镇村四级公交一体化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安全、便捷、舒适、绿色、低价的多样化出行服务保障。
下一步,潜江市将以此次成功创建“湖北省全域公交县”为契机,进一步向“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目标冲刺,不断完善城乡公路基础设施、城乡客货运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为潜江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力量。
老河口市近年来,老河口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推进全域公交创建、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作为一项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生工程,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出行的幸福感、获得感,为全市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提供了坚实的运输服务保障。
目前,老河口市构建了“城市公交、城镇公交、镇村公交”三级网络体系,实现了全市内外交通和城乡交通快速转换的“无缝衔接、零距离换乘”的目标,确立城乡公共交通主体地位,建设完善各级客运站场枢纽节点,形成了“行有所乘、城乡一体”的城乡客运服务新格局。先后建成艾家沟、赵岗、竹林桥等5个综合运输服务站,改建洪山嘴综合服务站;新建150座农村候车亭、72个城区公交招呼站,并在农村四好路大循环线上,增建20个交通驿站,提升老百姓出行方便度和舒适度。全市共投放城乡公交车辆116台,开通城乡公交线路36条,营运里程达610公里,布局合理、畅通有序、优质便捷、富有活力的城乡公交运营网络基本形成。
竹山县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竹山县坚持公交化改造,投入公交车92台,开通城乡公交班线48条,乡镇、行政村通公交率分别达100%和91%;加强系统化布局,高标准建成二级客运站2个、三级客运站4个、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17个,建设候车亭、招呼站631个,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乡镇首末站覆盖率、行政村候车亭(站)覆盖率均达100%;发展信息化平台,全面推行“互联网+客运”,建成公众出行信息服务、车辆运营调度管理、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等多功能一体化信息系统;实行普惠化服务,持续开展“工人先锋号”等创建评选活动。
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始终把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以“全域公交”创建为切入,加快城乡客运协同发展。全市基本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村组为网点的“四位一体”的城乡客运网络,让城乡居民享受到与城区市民一样的交通发展红利。
畅通循环路网。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2.71万公里,100%的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行政村通客车率达100%。全市目前共有“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3个、省级示范县4个,省级示范乡镇17个。
提质客运服务。大力推行城乡客运“一县一网一公司”,因地制宜采取城区周边公交化、乡镇定线定点发班、分散出行区域发班、偏远地区预约发班等模式,加快城乡客运协同发展,全市124个乡镇1848个行政村通客车率保持在100%,县城建有二级及以上客运站比例达到100%,具有农村客运始发班线的乡镇建有客运站比例达到100%,全市行政村通客车率达100%;已通公交客运行政村887个,占比达48%。
织密物流节点。按照“市有物流园区、县有物流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物流服务点”的思路,加快“市县乡村”四级物流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市级物流园11个、县级物流中心4个、乡镇服务站66个、村民服务点1800个,邮政快递乡村覆盖率达100%。
【延伸阅读】
湖北省全域公交县创建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水平,规范推进全域公交县创建工作,根据《湖北省全域公交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鄂交发〔2021〕140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全域公交县创建申报、组织实施、验收与命名等工作。
第三条本方案所称全域公交县是指:在县域范围内保持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100%基础上,公共交通运输企业使用公交车辆为农村地区群众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服务范围覆盖到所有乡镇(覆盖率达到100%)、主要建制村(Ⅰ类县建制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Ⅱ类县建制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Ⅰ类县、Ⅱ类县名录原则上以省委公布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象为准。
经营主体:取得合法有效的公共交通营运资质,实行公车公营,实施政府定价,开展农村地区客运公交服务。
营运管理:县域范围内农村地区按照公交服务模式,统一规划线路、统一调度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运输价格,车辆运营实现远程动态全程监测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全域公交县创建以县(市、区)为实施主体,创建期原则不超过2年;经申请同意,最多可延续1年创建期。“十三五”期已向社会公开实现全域公交的地区不再纳入创建范围。
第五条全域公交县创建期为“十四五”期。
第六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全域公交县创建政策和制度,组织开展全域公交县创建申报、审核、督导、验收、命名及相关评估等工作。
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做好全域公交县创建相关工作。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所属各县(市、区)开展全域公交县创建工作。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全域公交县创建工作。
第二章 申报流程
第七条申报全域公交县创建的县(市、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创建政策可落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台支持全域公交县创建相关政策文件,包括整合经营主体、出台惠民票价、明确长效保障发展等政策;县级财政支持资金来源明确,投入稳定,保障有力。
(二)实施方案可操作。对照创建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创建实施方案,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清晰、时间节点明确、措施有力、推进平稳、可操作性强,预期可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三)实施效果可预期。创建工作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逐步显现,群众对全域公交县创建满意高,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第八条全域公交县创建申报程序:
(一)县级申报。县级交通运输局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提交全域公交县创建申请表(附件1)和根据创建实施方案编制要求(见附件2)编制的实施方案,于每年3月底报市州交通运输局初审。
(二)市州推荐。市州交通运输局提出初审意见,将推荐全域公交县创建名单及相关材料,于每年4月底前报省交通运输厅。
(三)省级确定。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对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上报的各县(市、区)创建申请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年度全域公交县创建名单,经厅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于每年6月底前公布。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九条全域公交创建县应当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及本办法的《湖北省全域公交县验收评分标准》(附件3)推进创建工作。
第十条全域公交创建县所在交通运输局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责任分工明确的协同工作机制,细化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定期研究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第十一条全域公交创建县交通运输局应当每年总结创建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并形成全域公交县创建工作年度报告(见附件4),经市州交通运输局审核后,于次年3月前报省交通运输厅。
第十二条创建期间,如有重大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创建工作暂停或重大改变,县级交通运输局应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州交通运输局和省交通运输厅书面报告。
第四章 验收与命名
第十三条县级交通运输局对照创建验收标准和实施方案经自评估,确认已完成全域公交县创建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可申请验收。
第十四条全域公交县创建验收程序:
(一)县级申请。县级交通运输局对照验收评分标准和创建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参照附件4),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自评报告、验收申请报告(见附件5)及相关资料报市州交通运输局。
(二)市州审核。市州交通运输局应通过材料审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创建县提交的自评报告、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于具备验收条件的创建县,市州交通运输局将推荐意见同以上资料一并于每年8月底前报省交通运输厅;对于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创建县不予上报。
(三)省级验收。省交通运输厅成立全域公交县创建验收复核组,通过资料审查、实地复核、集中评审等方式,组织开展创建验收复核工作。经评审,验收复核得分90分以上,即为创建验收复核通过。验收通过名单于每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省交通运输厅对验收通过的创建县,授予“湖北省全域公交县”称号。对未通过验收的创建县,由省交通运输厅反馈未通过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并给予1年的延续创建期。
第十六条对规定时限内未申请验收、延续创建期结束后验收仍不合格或发现弄虚作假的创建县,由省交通运输厅公告取消其创建资格。
第五章 动态评估
第十七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对全域公交县创建情况开展动态评估,评估时间自获得全域公交县称号次年起,每3年评估一次。
第十八条全域公交县应当对每个动态评估期全域公交运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自评报告(参照附件4),并于动态评估期末年的4月底前,报送市州交通运输局审核通过后,由市州交通运输局再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同步抄送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自评报告应当列明动态评估期各年度全域公交发展指标情况。
第十九条省交通运输厅通过组织开展专家集中评议、现场调研核查等形式,形成动态评估结论。
第二十条动态评估合格的全域公交县,省交通运输厅公告保留其称号。动态评估不合格的,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省交通运输厅公告取消“全域公交县”称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在创建过程中,县(市)级交通运输局要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全域公交县长效发展机制,落实相应扶持政策和项目、标准。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辖区市县创建,将创建经验在辖区其他县市区推广。
第二十二条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每年创建实际,从农村客运发展资金中统筹部分资金,对验收通过且命名公布的每个全域公交县一次性给予1500万元资金奖励。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附件2:创建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一、创建基础
申请县(区、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客运发展情况,简述创建县的创建优势、工作基础等。
二、创建思路及目标
明确创建总体思路和原则,提出创建目标和具体指标。创建思路应当体现当地特色,创建目标应当量化。
三、创建任务
对照全域公交县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围绕经营主体、覆盖水平、运营管理、动态监控、服务质量、站场设施、行业稳定等方面的具体创建工作,明确创建重点、资金安排。
四、保障措施
明确开展全域公交县创建工作配套的组织保障、政策扶持、资金筹措、强化监管、宣传推广等方面措施。
附件3
附件4:全域公交县创建工作年度报告
一、创建工作总体情况
二、目标完成情况
对照创建实施方案和验收评分标准,评估当前创建目标完成情况。对于进度较慢的任务、与目标标准差距较大的项目,要重点说明情况。
三、主要经验做法
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效。突出创建过程中的创新性政策举措。
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梳理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五、后续工作安排
附件5:验收申请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发展现状。从站场设施、客运服务及发展环境等方面,评估创建完成后本地区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发展变化情况。
(二)主要工作。综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举措、主要做法等。
(三)取得成效。综述创建工作中服务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及经验。
二、执行情况
(一)验收标准达到情况。对照验收标准,逐项梳理完成情况。
(二)创建目标实现情况。对照创建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逐项梳理目标实现情况。
(三)创建任务执行情况。对照创建实施方案提出的创建任务,逐项梳理执行情况及效果,对未完成的项目具体说明原因。
三、创建工作管理情况
详细阐述创建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建立扶持政策及长效机制制定落实情况。
四、创建工作经验
创建工作取得成效及特色经验总结和交流情况。
第十三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专题片
欢迎加入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路空协同立体交通分会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路空协同立体交通分会(简称:路空协同分会)是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的分支机构,以组织和协调打造 网络化、无人化、智能化、服务化、融合化为特征的立体交通体系为发展愿景,以 路空协同立体交通运输体系的建构为延展,协同各方政策、规划、管理、技术、信息、装备及运营系统等力量,形成立体交通格局下的医疗救护、抢险救灾、货运物流、运游结合等的深度跨界融合,实现公路、水路、铁路、通航、邮政等交通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协同发展。 联系人: 李继刚,联系方式:13801333905, 010-65299871(传真),邮箱: CCTA_LKXT@126.com来源 | 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长江日报、十堰日报、楚天都市报、湖北日报等编辑整理
本期责编| 娟子
审核 | 王宇
联系电话| 010-58278919
【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转载请注明微信公众号“运输经理世界”